4月22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开展了一场至关重要的裁判评议工作,这是本赛季的第八期评议。此次评议主要围绕四个判例进行,这些判例均来自中超联赛和中国足协杯赛,并涉及到了各俱乐部的申诉。经过深入的讨论和剖析,评议组最终认定其中一个判例存在错漏判的情况。
评议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的参与者包括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评议过程采取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与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旨在确保评议结果的公正与准确。
首先,针对中超联赛第8轮青岛西海岸队与大连英博队的比赛判例,评议组经过仔细研究后认为,在比赛第57分钟的争抢中,青岛西海岸11号队员与大连英博38号队员的接触属于正常比赛过程中的争抢球行为,并未构成犯规。因此,裁判员的决定是正确的,VAR(视频助理裁判)的介入也是恰当的。
紧接着,北京国安队与山东泰山队的比赛判例也引起了评议组的关注。在比赛第37分钟,山东泰山队19号队员在争抢中脚部与北京国安队27号队员腿部发生接触,这一动作被评议组认定为不合理的争抢,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应视为严重犯规。因此,裁判员出示红牌的决定是正确的,VAR的未介入也并无不当。
再来看中超联赛第8轮上海申花队与武汉三镇队的比赛判例。在比赛的第65分钟,武汉三镇队的一个进球因越位被助理裁判提示并经由主裁判和VAR的共同确认被判无效。整个过程,VAR的划线落位和判断均符合规范,主裁判的决策也并无问题。
最后一个判例是中国足协杯赛第2轮重庆春蕾队与广东广州豹队的比赛。在比赛的第16分钟,广东广州豹队守门员与重庆春蕾进攻队员发生接触后被判犯规并出示红牌罚令出场。然而,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这一判罚存在争议。他们认为守门员的行为虽然鲁莽,但考虑到进攻队员并无明显进球得分机会且守门员的行为并非直接导致对方得分机会丧失,因此不应出示红牌。因此,这一判罚存在错误。
中国足协表示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各俱乐部的反馈和申诉意见。对于重点判例和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判例,将开展深入评议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同时,对于出现错漏判的裁判员将作出相应的内部处罚,以维护比赛的公正性和权威性。